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浙江诚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州市农村水利管理处委托,就2018年度湖州市河湖清淤项目市级核查技术支撑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 ZJCL2019-050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招标
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2018年度湖州市河湖清淤项目市级核查技术支撑项目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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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省级地理测绘与地理信息局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的独立法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7月3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州市富田家园4幢803室
标书售价(元):每本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7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六、投标地点:湖州市富田家园4幢803室
七、开标时间:2018年7月30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湖州市富田家园4幢803室
九、预算控制价:人民币10万元整
十、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
交付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收款单位(户名): 浙江诚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
银行帐号:363674134352
十、其他事项:
1) 介绍信;
2) 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供应商注册:非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或发生变更且未及时更新的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更新或供应商注册事项。
3、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可继续报名。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可以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招标答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复。质疑人可以采取直接递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答复。采取邮寄方式送达质疑书的,以邮件注明的收件人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采取传真方式送达质疑书的,质疑人应当取得被质疑人确认收到传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被质疑人。被质疑人可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
4、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
5、质疑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州市农村水利管理处
联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0572-2665290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诚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点:湖州市富田家园4幢803室
联系人:小梁
联系电话:0572-2020159 传真:0572-2020156